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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區外辦(僑辦)按照自治區教育實踐活動的總體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面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如下:
  一、嚴守政治紀律。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各項工作部署貫徹落實。堅決執行國家的對外工作方針,嚴守政治紀律、外事紀律,堅持外事工作為國家總體外交服務,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積極進取,勇於開拓,積極探索做好我區外事僑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二、提高辦事效率。嚴格執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規定的工作時限辦結自治區外辦(僑辦)負責的行政審批事項;方便服務對象,利用自治區外辦(僑辦)門戶網站及時發佈相關信息,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服務;辦理因公出入(境)人員及赴港澳任務審核審批,在符合有關規定並且申報材料齊全的前提下,5個工作日完成審批,5個工作日完成申領證照。對駐外企業、駐外辦事機構、涉外工作、涉外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境外自駕車輛出入境審批工作,在相關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承諾審批時間為兩個工作日。
  三、保證服務質量。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勤勉為民,在辦理公務、接聽電話、接待來訪時,文明禮貌,言行規範,態度熱情,耐心周到,做到文明服務。積極倡導陽光服務、微笑服務、規範服務、廉潔服務。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現象。
  四、堅持勤政廉政。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遵守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十項規定,堅決做到不以權謀私,不濫用職權,杜絕“吃、拿、卡、要”等行為發生,努力建設廉潔奉公、公道正派、風清氣正的廉潔型機關。
  五、嚴格責任追究。主動接受社會和公眾的監督,切實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對涉及自治區外辦(僑辦)審批事項應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履行告知義務的,在規定時限內不作出審批決定的,均按行政問責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監督電話:0991—6176728
  0991—6176776
  (編輯:王建隆)  (原標題:自治區外辦(僑辦)公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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