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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網海口4月22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麥 通訊員 陳鬆鬆 靳鐵志)萬寧男子梁某因與女友分手,心懷不忿偷走前女友的一張銀行卡,盜取9700元。4月22日,南海網記者獲悉,海口瓊山區法院以犯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梁某,現年31歲,海南省萬寧市人,已結婚,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交了一個女朋友,後女友得知其系有婦之夫後遂與其分手,但梁某心有不甘,多次想與女友和好未果。
  2013年5月,梁某在海口市瓊山區府城米鋪村某民宅前女友林某的小轎車上盜走林某的一張銀行卡,然後多次在銀行ATM機上取現盜走林某銀行卡內人民幣9700元。破案後,梁某已向被害人林某退還人民幣9700元並獲得林某的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手段多次竊取他人財物人民幣共計97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懲處。鑒於被告人梁某犯罪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其已經向被害人林某全部返贓並獲得其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海口:男子不甘分手盜刷前女友銀行卡 獲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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