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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當鋪室副主任臧鐵偉稱正在研究逐步減少死刑問題。中新社發">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鐵偉稱隨身碟正在研究逐步減少死刑問題。中新社發
  南都訊 記者王殿學 發自北京 昨天,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記竹北售屋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鐵偉介紹,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提出要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刑法的修改工作已經列入了年度立法計劃,正在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和打擊犯罪的需要,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研究逐步減少死刑的問題。
  本報昨日曾報道薑明等36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全國人大提出議案,建議廢除集資詐騙罪死刑。南都記者瞭解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在調研集資詐騙罪死刑的廢除問題,刑法修正案(九)正在研討之中。在相關方SD記憶卡面提供的草案上,集資詐騙罪已準備廢除死刑,同時擬廢除死刑的,還包括組織賣淫罪、偽造貨幣罪和走私假幣罪。
  集資詐騙罪在1979年刑法中固態硬碟安裝並沒有規定,199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的第八條規定了集資詐騙罪。1997年新刑法予以採納,但具體罪名一直有爭議,後來最高法《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中,將罪名定為集資詐騙罪。
  聲音
  “無期徒刑同樣可以威懾集資詐騙”
  其他詐騙罪都取消死刑,單獨保留集資詐騙罪死刑,有維護現有金融體制的需要,也有維穩的需要,判處死刑可以讓受害人得到一些安慰。但對集資詐騙罪適用死刑,集資詐騙的行為並沒有減少,可見單獨靠死刑是不能遏制集資詐騙罪的,更重要是在刑罰之外進行改革。不判集資詐騙罪死刑,並不是說集資詐騙這種犯罪行為不嚴重,而是說儘量減少財產罪的死刑。
  隨著刑罰執行的規範,以及減刑假釋程序的嚴格,將集資詐騙罪最高刑期設置為無期徒刑也有很大的威懾力,如果有人把自由看得比生命還重要,那麼無期徒刑的威懾力就不亞於死刑。——— 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
  “應該允許民間資本成立中小銀行”
  集資詐騙罪是一種制度之殤,應當是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國家應當採取以下措施: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動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範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與產品;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準,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機構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等。
  ——— 全國人大代表薑明
  “對民間資本 政府應因勢利導”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必須進一步放寬民間投資市場準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這說明政府對民間資本是一種積極的態度。由於國有金融機構壟斷了金融資源,中小企業貸款很難,民間資本市場長期被壓制。而國內大量的民間資金迫切需要投資、理財出路,民間資本市場自然就會產生。政府壓制形成民間資本“黑市”,運作不透明,信用體系不接軌,出現“非法”行為就不難理解了。
  民眾也容易受到集資詐騙罪等“非法集資罪名”誤導而混淆了概念,認為只要集資行為出了事,就是大事,就是重罪,政府你得管。其實,集資經營失敗就是公司破產的有限責任,詐騙就承擔詐騙罪的刑罰,兩者要區分開。
  不一定民間資本成立銀行就是好事,民間資本也不一定願意成立銀行,比如阿裡巴巴就撤回了設立銀行的申請。政府對民間資本的管理應當因勢利導,對業務要管的越少越好。 ———C E I中國企業研究所秘書長唐大傑  (原標題:刑法修正案擬廢除集資詐騙罪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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