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樂清大荊鎮油嶴村村委會欠了李先生等人10多萬元工程款。李先生幾番討錢不成,一怒之下,腳踢村委會大門,導致門鎖一枚螺絲鬆了。村支書報警稱李先生破壞辦公秩序,第二天,李先生被行政拘留5日。(5月22日《錢江晚報》)
  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基層政府權力的下放,村委會日益成為“行政化”的全能型組織,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與此同時,近年來村民與村委會的矛盾糾紛,特別是圍繞土地承包轉讓的利益分配,頻繁見諸報端。在該案中,事件的起因則是源於村裡水渠工程這個公共設施的建設供給。作為一個民心工程,村委會積極作為,主動肩負起動員協調的大任,並引進了外部私人的工程隊承包,值得鼓勵。
  但既已向李某作出口頭和書面承諾,到期結清尾款,為何一再拖延推諉?於私,村委會的借款行為可理解為民事行為,雙方屬於債權與債務關係,欠債還錢,理所應當。於公,村裡一個這麼大的水利工程,不可能沒有上級鄉鎮政府的授權許可,已經構成一種行政關係,是在用政府的公信力作擔保和抵押,如果罔顧法律,一再違背契約精神不僅是對公民權利的蔑視,也是對自身合法性的輕視。除了鄉鎮財政困難這個合理設想之外,如此遮遮掩掩,意圖打白條耍賴,我們不得不懷疑工程款有被貪污的可能。
  而作為農村最基層的黨組織帶頭人,村支書的表現更是令人失望。首先面對李某的幾番討債,不多做溝通解釋,用實際的行動讓人看到希望,反而甩出一句“這事我不知道”,完全不把民眾的經濟利益當回事,只想撇清關係,甩開這個燙手山芋,難怪村民會做出用腳踢門的過激行為。其次,當時正值村委會開會。在會議室門口,李某的言辭舉動或許衝撞到了這位書記大人的官威,傷了他的面子,這才火速報警,村主任和其餘村民趕來求情,派出所民警置之不理,難免不讓人臆想這是濫用公權、惡意打壓。再次,李某腳踢村委大門,僅僅害得門鎖螺絲鬆動,卻要被拘5天。村支書更是拒絕調解,其心胸未免狹窄,只顧自己的威信,不曾想過理性溝通,想到過激行為的背後是工人辛勤勞動獲得報償的合法權利。更讓人咋舌的是,會議室大門之前就被人踹壞過一次,以前有人鬧事還砸壞了辦公桌,足見平日的治理生態和工作作風。這已不單單是工作方法上的問題,更折射出奉官本而非民本的心態。
  村委大門門鎖被踢壞事小,準確定性、合理疏導才是大事,切勿再本末倒置,偏執己見,傷了老百姓的心,也壞了公共服務的根。
  文/向定傑  (原標題:討債人沒了耐性,村支書要有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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